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光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2018)渝0105民初10452号民事判决;

二、重庆光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交付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的房屋。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支付迟延履行金。

一审案件受理费11761.1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1761.1元,由重庆光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09
发布日期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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