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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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1545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31
发布日期 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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