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潍坊万基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南关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南关支行借款本金456789.56元,利息92600.92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7月21日,此后利息、复利、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二、被告潍坊万基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潍坊万基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989.08元,由被告***、***负担或由被告潍坊万基置业有限公司连带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08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