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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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在交强险、商业三责险限额内赔偿原告***人民币58865元; 二、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3000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赔偿款,限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原告***银行账号。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700元,减半收取8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29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