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通智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类型 文书内容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通知书(2020)苏0684执保704号申请人蔡祥:被申请人南通智腾建筑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文书内容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通知书(2020)苏0684执保704号申请人蔡祥:被申请人南通智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杰:关于申请人蔡祥与被申请人南通智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杰劳务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2020)苏0684民初3771号民事裁定书,于2020年7月27日对2被申请人5个银行帐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冻结金额人民币109331元,因帐户余额不足,当日实际冻结到存款累计人民币753.27元。冻结存款的有效期至2021年7月26日止。保全措施期限届满需续期的,须于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不申请续期的,则保全措施自行解除,后果自负。本次财产保全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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