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西安市房地产经营一公司东关分公司
西安经纬物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西安经纬物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西安银行东大街支行(账号:XXXXXXXXXXXXXX1367)存款1410870元的冻结予以解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18
发布日期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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