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泰安佛山车辆有限公司 山东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山东泰安佛山车辆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新泰市新汶办事处赤山路的房产五套(房产证号GM××32、GM××33、GM××34、GM××35、GM××36)及土地(新国用(2013)第0070号)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申请执行人东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房地产所有权自本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东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东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
| 裁判日期 | 2020-05-09 |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