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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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强制注销被执行人曹杰名下位于松陵镇南刘村锦祥花园18幢601(权证号:苏(2018)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116803号)、松陵镇南刘村锦祥花园18幢车库10(权证号:苏(2018)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116805号)的原不动产权证; 二、被执行人曹杰名下位于松陵镇南刘村锦祥花园18幢601(权证号:苏(2018)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116803号)、松陵镇南刘村锦祥花园18幢车库10(权证号:苏(2018)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116805号)的不动产归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所有; 三、协助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办理相关产权登记过户手续,过户所需税、费由申请人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日期 | 2020-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