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大连港兴劳务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大连港兴劳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24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如果需要续行冻结,须在期限届满15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自行承担不能续行冻结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13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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