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其他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康保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康保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开户行:闫油坊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号:62×××49)43159.8元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11
发布日期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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