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张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内支付***劳务费147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8元,减半收取计109元,***负担84元,***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03 |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