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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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第二医院 张家口兴华冶金矿山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怀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全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1835.8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0908.89元,两项共计92744.69元,上述款项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付清。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609.76元,减半收取1304.8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