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怀安宏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苏州雄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怀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怀安宏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原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预付工程款1000万元。

案件受理费118435.9元,原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负担36635.9元,被告怀安宏创新能源有限公司负担818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25
发布日期 2020-09-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