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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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灵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退还原告***投资款8400元。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 上述确定的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义务人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6-15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