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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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银海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盛恒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哈尔滨市松北区规划路19以南、规划路03以东第11栋1单元15层2号房屋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8-21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