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基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睿凡同层排水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湖南睿凡同层排水科技有限公司货款99,972元和逾期付款损失(损失以99,972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3日起至债务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二、驳回原告湖南睿凡同层排水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50元,减半收取117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