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全部财产;

二、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11
发布日期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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