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阿拉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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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给付原告深圳市阿拉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816.70元及利息49.14元、违约金780.23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负担,限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26
发布日期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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