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英德市珠江创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英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广州传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在(2016)粤1881执1268号案中不得执行英德市英城教育路与和平北路交汇处兴发大厦X幢X01号房产。 本案受理费10249.97元,由被告英德市珠江创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9 | 
| 发布日期 | 2020-09-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