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富源牧业张家口有限责任公司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
唐山汉沽兴业奶牛养殖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河北省沽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承保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原告50,454.70元、商业险范围内赔付原告203,075元,共计赔偿原告***,***事故损失253,529.7元;

被告富源牧业张家口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事故损失137,305元;

被告***、***,***、***(负事故主责吴天昊的近亲属)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事故损失356,990元;

原告自负部分54,921.30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526.0元,减半收取计6,263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1-21
发布日期 2020-09-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