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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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富源牧业张家口有限责任公司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 唐山汉沽兴业奶牛养殖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沽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承保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原告50,454.70元、商业险范围内赔付原告203,075元,共计赔偿原告***,***事故损失253,529.7元; 被告富源牧业张家口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事故损失137,305元; 被告***、***,***、***(负事故主责吴天昊的近亲属)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事故损失356,990元; 原告自负部分54,921.30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526.0元,减半收取计6,263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21 |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