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常州市苏迅电子有限公司 苏州金世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勤世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苏州金世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苏迅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欠款299622元及利息(以人民币299622元为计算依据,自2019年9月1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计算)。 二、驳回原告江苏苏迅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己减半收取2898元,保全费2018元,合计4916元,由被告苏州金世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20-08-19 |
| 发布日期 | 2020-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