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腾铭惠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504民初2720号

原告:成都腾铭惠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高家源。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成都腾铭惠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成都腾铭惠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曹德远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肖源

裁判日期 2020-08-17
发布日期 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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