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智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智隆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智隆建设有限公司
点军区江南采石厂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湖北智隆建设有限公司、智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智隆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点军区江南采石厂的银行存款25899522.62元,或者查封、扣押相当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10
发布日期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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