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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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杭州梵卡服饰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法院 |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
裁判结果 |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8601执207号 申请执行人白洁与被执行人杭州梵卡服饰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2019)浙8601民初130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白洁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04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杭州梵卡服饰有限公司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对白洁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8601执20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