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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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安徽省国泰医药有限公司 安徽新康缘智慧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安徽省国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寿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皖0422执恢68号 寿县刘岗镇人民政府(申请执行人)、安徽国泰医药集团、安徽省国泰医药有限公司、安徽省国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国泰瑞福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寿县刘岗镇人民政府与安徽国泰医药集团、安徽省国泰医药有限公司、安徽省国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国泰瑞福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2020)皖0422执恢68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4088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至此,寿县刘岗镇人民政府(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原审情况案号)(2018)皖0422民初38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