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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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浩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南召浩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河南浩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2018年11月14日前的违约金为9000元;自2018年11月15日起,以本金6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付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1525元,减半收取为763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后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裁判日期 | 2019-02-21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