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乳山市翔海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乳山市翔海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西安第一分公司
龙口市悦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681民初4808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告:乳山市翔海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西安第一分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缨四路华东万和城3号楼1号、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5MA6UQFYC2W。

法定代表人:陈岩兵,任经理。

被告:龙口市悦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地址:龙口开发区和平路500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694444449A。

法定代表人:魏吉胜,任经理。

原告***、***与被告乳山市翔海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龙口市悦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琳琳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

书记员毛建龙

裁判日期 2020-09-11
发布日期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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