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君豪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皇派娱乐有限公司 重庆煌后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重庆君豪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重庆皇派娱乐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18年10月3日解除; 二、被告重庆皇派娱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君豪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租金1669184.8元; 三、被告重庆皇派娱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君豪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70509.18元; 四、被告重庆皇派娱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君豪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违约金4073004元; 五、被告重庆皇派娱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君豪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优惠期间减免的租金203650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7444.4元,由被告重庆皇派娱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1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