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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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恩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五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中国通信建设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判决被告重庆五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恩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款776271.16元。 二、驳回原告重庆恩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5941.40元,由被告重庆五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并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
| 裁判日期 | 2019-08-06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