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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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2018)黔0521民初2357号之二民事裁定; 二、本案指令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审理(上诉人大方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项诉讼请求即“确认原告安泰公司与被告万美公司于2014年11月6日签订《施工承包框架协议》、2015年6月8日签订1至5号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6年4月8日签订6至7号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除外)。 上诉人交纳的上诉费57470元由上诉人自行退回。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18-09-20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