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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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高龙盛旺油料供应有限公司高龙加油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青山路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田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广西银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青山路支行的银行账户45×××67存款599453元; 二、查封担保人李清能自愿其用本人位于田林县高龙乡高郭村的田国用(2014)第101号国有土地。 未经本院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变卖、转让、毁损或抵押本院查封的财物,违者负法律责任。 案件申请费3517元,由申请人田林县高龙盛旺油料供应有限公司高龙加油站预交。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03 |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