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鑫志鸿(厦门)实业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厦门市鑫东海土石方有限公司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2018)闽0602民初2388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厦门市鑫东海土石方有限公司预交的受理费28271.28元、上诉人厦门市湖里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预交的受理费117797元和上诉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预交的受理费117797元均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20-07-21
发布日期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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