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黑龙江远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黑0129执恢167号 申请执行人:高达平 被执行人:黑龙江远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延寿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黑0129民初137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高达平与黑龙江远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黑龙江远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给付申请执行人高达平工程款384466元及利息(自2015年11月18日起,工程款384466元按年利率4.35%计算至实际给付完毕时止),并负担案件受理费3533.50元及申请执行费。申请执行人高达平于2018年9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本院于2018年11月15日作出(2018)黑0129执112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该案终结执行。本院于2020年9月22日恢复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全部给付义务,至此,申请执行人高达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延寿县人民法院(2018)黑0129民初137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