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黑龙江讷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讷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讷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黑0281执恢23号

黑龙江讷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谢金苹、付振平、姜淑琴:

黑龙江讷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谢金苹、付振平、姜淑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45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64097.24元,其中,本金104500.00元,利息59597.24元,。本院已于2020年7月3日将该款转付给黑龙江讷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至此,黑龙江讷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黑0281民初192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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