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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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西金利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法院 | 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江西金利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首付款18291元,并支付利息15205.92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6月1日,后期另算。 申请费212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同时提交相应证据;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及相关证据,或提出的异议经本院审查不能成立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