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久泰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准格尔分行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久泰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准格尔分行营业室账户×××存款41912.58元,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439元,由申请人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 裁判日期 | 2020-08-31 |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