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市中天有限责任清算事务所 天津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天津中冶天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询、冻结被申请人天津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184661.6元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等值财产。 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天津中冶天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23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