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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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本院(2018)津02民初30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中涉及天津市津南区号房屋部分。

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负担650元,天津广聚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25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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