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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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雾渡河支行 宜昌涛鑫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鄂0506执1162号 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雾渡河支行、屈万军、罗红艳、张金华、冯文容、张彪、罗廷香、宜昌涛鑫贸易有限公司: 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雾渡河支行与屈万军、罗红艳、张金华、冯文容、张彪、罗廷香、宜昌涛鑫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171985元。本院已于2020年9月18日将该款转付给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雾渡河支行。至此,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雾渡河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鄂0506民初120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