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函

发布于:2020-09-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凭祥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青山支行
广西凭祥醇美动物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崇左片区凭祥支行
崇左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凭祥市银兴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崇左片区凭祥支行
广西醇美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财产保全结果告知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结果告知书

(2020)桂1402执保263号

崇左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广西凭祥醇美动物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广西醇美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何君良:

本院在审理原告崇左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凭祥醇美动物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广西醇美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何君良追偿权纠纷诉讼财产保全一案中,根据原告崇左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本院于2020年1月9日作出(2020)桂1402财保2号民事裁定书。根据上述裁定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已采取了相应财产保全措施。现将财产保全情况告知如下:

以2737909.13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广西凭祥醇美动物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名下在广西凭祥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夏石支行开设的账号为17×××18的银行账户(该冻结为额度冻结,冻结期限为2020年4月22日起至2021年4月21日止);

以2737909.13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广西凭祥醇美动物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凭祥市支行开设的账号为20×××29的银行账户(该冻结为额度冻结,冻结期限为2020年1月16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

以2737909.13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广西醇美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凭祥分行开设的账号为21×××23的银行账户(该冻结为额度冻结,冻结期限为2020年1月16日起至2021年1月16日止);

以2737909.13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广西醇美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崇左片区凭祥支行开设的账号为61×××58的银行账户,实际控制金额为1791.5元,未足额冻结原因为余额不足(冻结期限为2020年5月8日起至2021年5月8日止);

以2737909.13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何君良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凭祥市支行开设的账号为62×××18的银行账户,实际控制金额为2853.04元,未足额冻结原因为余额不足(冻结期限为2020年1月16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

以2737909.13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何君良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青山支行开设的账号为62×××16的银行账户(该冻结为额度冻结,冻结期限为2020年1月16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

以2737909.13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何君良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账号为00×××04的银行账户(该冻结为额度冻结,冻结期限为2020年5月6日起至2021年5月5日止);

以2737909.13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何君良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凭祥市银兴支行开设的账号为00×××17的银行账户,实际控制金额为395.4元,未足额冻结原因为余额不足(冻结期限为2020年1月16日起至2021年1月16日止);

以2737909.13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何君良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崇左片区凭祥支行开设的银行账号为00×××04的银行账户,实际控制金额为186.17元,未足额冻结原因为余额不足(冻结期限为2020年4月24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止);

以2737909.13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何君良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崇左片区凭祥支行开设的银行账号为00×××45的银行账户(该冻结为额度冻结,冻结期限为2020年4月24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止);

十一、在相关部门对被申请人广西凭祥醇美动物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凭祥市夏石镇友谊关工业园区(凭祥航洋潮中越直通国际物流基地东南面)的产权证编号为桂(2018)凭祥市不动产权第002326号的综合楼,产权证编号为桂(2018)凭祥市不动产权第002327号的生产车间,产权证编号为桂(2018)凭祥市不动产权002328号的化验室办理了查封登记手续(查封期限为2020年1月16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止);

十二、在相关部门对被申请人何君良名下坐落于凭祥市友谊关大道金地白云山世家10号楼B单元102号的房屋办理了查封登记手续(查封期限为2020年1月16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止)。

2020年9月1日因本院作出(2020)桂1402财保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广西凭祥醇美动物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广西醇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何君良名下银行账号及财产的查封、扣押和冻结。解除保全申请人申请解除保全事项已解除完毕,本案以解除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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