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乌海市海南区谊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内0303民初1718号 原告:乌海市海南区谊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某 被告:冯某 原告乌海市海南区谊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冯某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21日立案。原告乌海市海南区谊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乌海市海南区谊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康丽芹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魏宇正 |
| 裁判日期 | 2018-12-21 |
| 发布日期 | 2019-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