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柏丽德珠宝(广州)有限公司 莆田市微诺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闽03民初106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闽03民初106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柏丽德珠宝(广州)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万元; 四、驳回柏丽德珠宝(广州)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及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2300元,由柏丽德珠宝(广州)有限公司各负担1000元,***各负担13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7-08 |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