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柏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7-07-17 |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