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携手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三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携手建材有限公司钢材款3651166.91元、支付2017年1月23日前的违约金1095916.3元,以及2017年1月24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以3651166.91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 二、驳回原告重庆携手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收取514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6450元,由被告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30 |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