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市佳迅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111民初8961号

原告:广州市佳迅运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兴珍。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年*月*日出生,系该公司员工。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阳山县,

原告广州市佳迅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7日立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后发现本案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于2019年6月4日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并于2019年6月4日向原告送达补交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广州市佳迅运输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应当按撤诉处理。

本案按原告广州市佳迅运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已经收取的案件受理费25元,减半收取计12.5元。

审判长邓娟

人民陪审员严伟琦

人民陪审员黄凤英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书记员唐舒敏

裁判日期 2019-08-19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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