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万功线缆有限公司 四川德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宁晋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四川德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60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冻结期限1年、查封期2年)。 案件申请费1320元,由申请人万功线缆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14 |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