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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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杭州快版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启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广州互联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州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192民初23534号 原告:杭州快版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素珍,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该公司员工。 被告:广州启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伟,董事长。 原告杭州快版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启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6日立案。原告杭州快版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指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杭州快版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黄颖慧 审判员邓健贤 审判员张艳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 法官助理高珊珊 |
| 裁判日期 | 2019-09-1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