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聚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深圳市友信崧锋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友信崧锋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55837361.61元的财产。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