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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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208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