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泰成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助利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冀02执恢575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助利实业有限公司,住***。 被执行人浙江泰成建设有限公司,住***。 上海助利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浙江泰成建设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唐民初字第2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上海助利实业有限公司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唐民初字第2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